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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原:20个月的谨慎决策 水价上调三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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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山西青年报 文章来源:暖通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9-2 16:42 |
“本次水价上调,从开听证会到政府最终决策,中间相隔了20个月,这是太原历时最长的一次物价调整”,太原市物价局局长毛志鸣昨日向记者介绍说:“主要是去年物价上涨较快,考虑到百姓利益,我们把水价上涨推后了。” 昨日上午,太原市举行适当调整自来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新闻发布会,宣布9月1日起上调太原居民用水价格,10月抄表时就执行新价。 根据上调后标准:9月1日起,太原市一户一表、水表出户的城市居民,自来水水价和用水量挂钩,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最低每吨2.3元,最高每吨6.9元,没有实行一户一表的,自来水水价每吨由2.1元提高到2.4元。” CPI上涨 水价上涨止步 实际上,太原市早在2006年就提出调整自来水价格,并按照《价格法》和《政府价格决策听证办法》要求,在当年底举行了价格听证会,当时提出太原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每吨提高0.3元,非阶梯水价每吨提高0.5元。 按照相关规定,听证会后一年之内要执行听证形成的价格。但是去年CPI指数持续上涨,肉蛋菜都在涨,“如果在这个时候提出水价上涨,必然会给老百姓带来更大压力。尽管供水企业在亏损,政府在贴钱,但我们还是没有涨水价。”毛志鸣说,当时他的压力也挺大,但他顶下来了。 太原市物价局把31位听证代表的意见和听证结果报给了太原市政府,太原市政府又报给了省物价局,省物价局报给了省政府。 2007年12月13日,山西省政府第115次常务会议召开,主要议题之一就是研究在全省推行“差别水价”和“阶梯式水价”改革。 水价改革太原先行 经讨论,2007年12月13日的省政府常务会认为,最终决定先在太原推行“差别水价”和“阶梯式水价”,并适当调整了太原市自来水销售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 毛志鸣说,“当时常务会没有要求马上实施,定的也是择机出台实施。主要还是考虑百姓利益,强调解决好改革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要求同步出台相应补贴或优惠政策。” “今年前几个月,物价依然有走高的趋势,接着又是奥运会,水价上涨一直没有找到合适的机会。” “目前,太原市物价上涨有明显回落趋势,这是一个比较合适的机会。”毛志鸣说。 水价上涨,涉及千家万户,太原市一直小心翼翼。 阶梯水价 执行还有困难 太原市居民生活用水现行标准为每立方米2.1元。 此次调价,太原将自来水价格分类调整为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工业用水、经营服务用水和特种用水等五类。 太原市物价局副局长卫晓云介绍说,对已经实施“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且具备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条件的城市居民用户,各级用水量对应用水价格为:一级水量,每人每月3立方米及以下,每立方米价格为2.3元;二级水量,每人每月3立方米以上至4.5立方米,每立方米价格为4.6元;三级水量,每人每月4.5立方米以上,每立方米价格为6.9元。不具备实行“阶梯式”计量水价条件的城市居民用户,其用水价格为每立方米2.4元。 “太原需要改造水表的用户约有55万户,目前已经改造了10万户。”太原市自来水公司副经理李锦祥介绍。 尽管定下了阶梯水价基准,但卫晓云表示实行起来“很困难”,“每人每月3立方米的基准,是根据现在用户用水量测算的,平均每户是按3.7人计算,但实际上人户分离、人员流动的情况十分普遍,阶梯水费执行起来很困难,我们还在制定具体办法。” 新价对节水居民有利 本次调价后,为尽快推进太原市“阶梯式”计量水价全面实施,太原将从供水企业销售收入中提取每立方米0.19元,专项用于“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工程。 李锦祥说,“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一块表的费用大约是1000元左右,按照政府、产权单位、用户三方分担原则,用户只要出300多元钱就能实现改造,但是家中有两个以上水表的用户,改造费用相对要高一些。由于“一户一表、水表出户”改造涉及至少一个单元的用户,因此,在申请改造时,至少一个单元的用户都要同意才能进行。用户可以向太原市自来水公司的户表办提出申请,户表办将按根据用户的申请安排改造事宜。 “实际上,水价调整后,阶梯水价要比非阶梯水价要便宜。”卫晓云说,“其实推行阶梯水价的目的,就是提高全民节水意识,用的水少,每吨水的价格也就低,这就是用价格杠杆调节用水需求,形成节水氛围。” 消费价格受影响不大 李锦祥从消费者角度算了一笔账——— “据测算,此次水价调整后,居民人均增加水费支出0.9元,其水费支出占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74%,影响居民消费价格指数0.114个百分点。对居民生活不会造成太大影响。而且政府还对低保户有每月2元的补贴。” 此外,对特困企业、面临破产的企业,太原自来水公司将报请省市物价部门批准后,延缓半年执行调价。“报请省市物价部门批准后,今年取暖期内,我们将对供热企业的水价还按原价收取。”李锦祥说。 10月抄表执行新价 李锦祥也表示,居民用户从10月1日抄表时按新价执行,“因为每个月抄表的时间是3号到15号,实际上9月份前半个月的水费还是按原来的每吨2.1元收取。” 水价是一个基本价格,是上游价格,水价上涨必然会影响其下游价格,比如洗浴、洗车、饭店等等相关商家用户。太原市物价局局长毛志鸣表示,允许出现正常的物价上涨,但绝对不允许哄抬物价、搭车涨价、串通涨价等行为,一经发现,严厉查处。“发现哄抬物价的,群众举报后,物价监察部门将对商家进行成本考核,如果与事实不符,最高将罚款50万元。” 污染企业水费加倍 对于非居民生活用水,太原此次调整标准为,行政事业用水由每立方米2.1元调整为2.7元,工业用水由每立方米2.7元调整为3.4元,经营服务用水由每立方米3.5元和4元调整为4.6元,特种用水由每立方米调整为48元。 卫晓云表示,根据省政府相关政策,决定对太原市火力发电、钢铁、纺织、化工、造纸、酿酒、炼焦、洗煤等行业中属于限制类、淘汰类的工业企业,或上述行业的工业企业中属于限制类、淘汰类的生产能力、工艺技术、装备部分以及高污染企业用水实行“差别水价”,即:在当前工业用水价格基础上,限制类企业或企业中限制类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及装备部分加一倍;淘汰类企业或企业中淘汰类生产能力、工艺技术及装备部分加三倍;污染严重的企业在限制类、淘汰类水价的基础上加一倍。 污水处理费提高 同时,卫晓云介绍,此次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调整为:居民生活用水、行政事业用水由每立方米0.25元调整为0.5元;工业用水由每立方米0.4元调整为0.8元;经营服务用水、特种行业用水由每立方米0.6元调整为1元。 卫晓云说,太原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提高后,平均标准为每立方米0.65元,还没有达到国家规定“吨水平均收费标准原则上不低于0.8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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