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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考生,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2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院校确定:
1)获得地市级以上(含地市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 者及科技进步(成果)奖获得者。
2)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五一劳动奖章”、“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
3)解放军、武警部队、公安干警荣立个人三等功以上者。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区、县级以上侨办证明)。
5)烈士子女、烈士配偶(区、县民政部门颁发的证书)。
6)少数民族考生、国防科技工业三线企业单位(地处地、市以上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除外)获得企业表彰的先进生产(工作)者。
7)远郊区县的考生,指门头沟区、房山区、通州区、大兴区、顺义区、昌平区、怀柔区、平谷区、密云县、延庆县、燕山的考生(以身份证和户口本为准)。
8)年龄在25周岁以上人员(1984年3月1日[不含1日]以前出生)。
9)获得区县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北京市、区、县文明办颁发的证书)。
5、对于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省级民政部门颁发《自谋职业证》),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10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符合上述照顾条件的考生必须于报名时交验相应的原始证件和复印件一张,符合两项以上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按最高级别计算,不得累计。
(七)调剂录取
调剂录取时,在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且同意调剂的考生,可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址,查询招生院校生源计划的余缺信息,向招生院校提出书面申请,学校应予以考虑录取。已被录取的考生不能参加调剂。录取工作安排在11月中旬,具体录取时间在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
(八)关于预科生
报考高起专的考生,报名时提出预科申请,且考试分数(不含照顾分)达到北京教育考试院划定的预科生录取分数线,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批准可录取为预科生:
1. 受表彰的各类先进人员。
2. 年满25周岁以上(1984年3月1日[不含1日]以前出生)。
3. 行业急需培养的在职业务骨干。
《预科生录取通知书》由预科工作站发放,考生需在指定预科工作站补习高中文化,结业考试合格后,经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审核,第二年可直接进入原报考的第一志愿学校专科(专业)学习。
(九)关于单独招生单独考试
经教育部批准,举办成人单独考试、单独招生的学校有:
1.北京联合大学特殊教育学院为残疾人单独招生单独考试。
报名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永定门外蒲黄榆二巷1号
联系电话:67665517、67644999
2.北京体育大学为在职教练员、运动员单独招生单独考试。
报名地点:北京体育大学校内南办公楼216(北京体育大学成人教育学院)
联系电话:010-62989397
3.北京市职工体育运动技术学院为优秀运动队的教练员、运动员单独招生单独考试。
报名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光彩北路2号(北京市职工体育运动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87280851 87280848
(十)录取纪律
成人高等学校应严格按计划录取新生,未经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计划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对招生计划进行调整。各招生院校要发挥校内纪检、监察部门的作用,加强校内自我监督,建立自我约束机制,各招生学校必须严格规范录取工作程序,严禁委托个人或中介机构代理招生与录取工作。确保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
(十一)考生录取结果查询
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网址:www.bjeea.cn
声讯台查询:自动声讯:1606788、96000168
声讯台和短信查询:FSF+8位报名号,移动用户发送至106222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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