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农村可再生能源座谈会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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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于11月23日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山东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并于08年1月1日正式实行。
12月28日,由省人大农经委、法工委、山东省政府法制办、山东省农业厅主办,联合省政府办公厅、发改委、财政厅、经贸委、科技厅、水利厅、国土资源厅、卫生厅、环保局、林业局等举办的《山东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贯彻实施座谈会在南郊宾馆举行。省人大委员会副主任李明先、省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刘卿、省人大农经委副主任马洪顺、省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陈公雨、省农业厅厅长战树毅等领导出席座谈会。

力诺瑞特出席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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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诺集团作为山东省重点可再生能源推广企业,在近年的发展过程中,把农业、农村、农民问题当作产业定位的重要因素来考虑,在三农突出的地方投资建厂,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吸纳农村劳力就业,在农村建设希望小学,为企业驻地农村修建道路,提供交通设备,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参与农村安居工程。尤其是在新农村建设中,力诺瑞特推广太阳能新能源应用与新农村建设的全面结合,受到农民朋友的普遍欢迎,得到山东省各级政府部门的高度关注与重视,成为本次座谈会的唯一的企业代表应邀出席,力诺瑞特申文明总经理在座谈会上作“贯彻落实《山东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加速发展山东省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利用工作”典型发言。
申总在发言中从农村太阳能推广利用的事迹入手,阐述太阳能在农村推广给百姓生活带来的巨大变化,并表示《山东省农村可再生能源条例》的颁布实施,为力诺集团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优惠政策,力诺集团将在山东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引领下,率先带头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将以太阳能产业为基础,以条例相关规定为集团发展的新起点,提高认识,开拓创新,全力以赴、扎实工作,在山东省大力推广太阳能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为加快省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步伐做出自己的努力,为省生态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做出更大贡献!